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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优化网络带宽提升效率

发布时间:2017-02-08
浏览量: 7950

项目背景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新中国第一个省会城市中院。现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司法技术处、开发区法庭。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原有的网络设备基础上开始了一轮较大规模的改造升级。随着内网、外网、专网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增加,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络监管和人员上网行为管理急需升级。


需求分析


经过任子行技术工程师的实地考察,发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有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原来应用的产品,吞吐量200M,管理带宽较低,部分功能缺失。虽然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络带宽已经升级,但是内网用户大幅增加,部分用户使用非法无线共享设备,由于专业的管理设备老化、趋于淘汰,无法满足带宽管理,内部业务系统开始出现瘫痪等问题。


为了实现用户需求,使用任子行RAG网络行为管理设备实现用户、流量、以及非法无线设备的有效管控。


解决方案

任子行的RAG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将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中各部门以组的形式分配带宽,并针对组内每个人的上下行带宽流量进行配置,同时任子行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可以有效识别P2P、网页视频以及网络电视等流量,并能进行有效封堵,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有效使用率的问题。


同时开启认证绑定机制,避免了外来设备的非法接入。内置的无线终端审计功能有效屏蔽了非法的无线路由及360WIFI等设备,实现了网络管理及环境净化。


另外,根据公安部82号令的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依照本规定落实的记录留存技术措施,应当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


任子行RAG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的内置存储,可配置外置数据中心,可以对所有的上网行为进行全面记录,并且支持海量存贮,完全可以满足公安部的要求。


产品部署/网络拓扑图


效果/反馈


通过部署任子行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了上网人员的管控,避免外来设备和非法无线设备的接入和使用。对网络内数据流实现了审计及管理;优化了网络流量分配,实现内容的管理及屏蔽,保证重要业务的使用带宽。整个组织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同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有效的封堵了内部不规范的上网行为,很好的维护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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